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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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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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鳳凰·光輝歲月商務(wù)花園建設(shè)已經(jīng)市區(qū) 招標辦備案。招標人為連云港市南城旅游發(fā)展有限公司,工程所需資金來源財政。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,現(xiàn)對該項目的鳳凰·光輝歲月商務(wù)花園幕墻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。本次招標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,采用資格后審 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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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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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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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(shè)地點: 鳳凰新城瀛州路東、新大街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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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工程規(guī)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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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本公告共劃分成1個標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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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段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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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段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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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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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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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YGW201501011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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鳳凰·光輝歲月商務(wù)花園幕墻工程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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鳳凰·光輝歲月商務(wù)花園幕墻工程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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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歷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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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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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標人資格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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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資質(zhì)等級及范圍: [建筑幕墻工程二級](含)以上并且[防腐保溫工程二級](含)以上或者[建筑幕墻工程設(shè)計與施工二級](含)以上并且[防腐保溫工程二級](含)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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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項目負責人資質(zhì)類別和等級: [建筑工程一級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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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本次招標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聯(lián)合體投標的,應滿足下列要求:接受聯(lián)合投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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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其他要求: 鳳凰·光輝歲月商務(wù)花園幕墻工程施工招標公告
一、招標條件:
連云港市鳳凰文化旅游發(fā)展有限公司 建設(shè)項目 鳳凰·光輝歲月商務(wù)花園 已經(jīng)立項部門批準建設(shè)(立項批文號:連發(fā)改投發(fā) [2014]186號)。工程所需資金來源 自籌。連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?,F(xiàn)決定對該項目 鳳凰·光輝歲月商務(wù)花園幕墻工程施工 標段進行公開招標,選定承包人。
二、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:
(1)招標工程項目性質(zhì):框架結(jié)構(gòu)
(2)招標工程項目的規(guī)模:幕墻面積約20000平方米。
(3)招標工程項目的招標范圍:鳳凰·光輝歲月商務(wù)花園幕墻工程施工
(4)招標工程項目的標段劃分:1個標段
(5)工程建設(shè)地點為:鳳凰新城瀛洲路東、新大街北。
(6)計劃開工日期為 2016年8月20日,計劃工期:120日歷天;
(7)工程質(zhì)量要求符合 合格 標準;
(8) 本標段中標單位和本項目總承包單位 連云港市銳城建設(shè)工程有限公司 簽訂施工合同。
三、投標資格要求:
(一)申請人資質(zhì)等級及類別:建筑幕墻工程專業(yè)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(zhì)同時具備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(yè)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(zhì)或建筑幕墻設(shè)計與施工貳級及以上資質(zhì)同時具備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(yè)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(zhì) ;
(二)項目經(jīng)理資質(zhì)類別和等級:建筑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。
(三)本工程執(zhí)行蘇建規(guī)字[2013]4號文有關(guān)資格審查條件。本項目資格審查采用合格制資格后審。
1、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必要條件(即招標人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必選的,資格審查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):
(1)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;
(2)未處于被責令停業(yè)、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(chǎn)被接管、凍結(jié)和破產(chǎn)狀態(tài);
(3)企業(yè)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(fā)生重大工程質(zhì)量、安全生產(chǎn)事故等違法違規(guī)問題,被有關(guān)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(nèi)的;
(4)企業(yè)的資質(zhì)類別、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(yè)、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;
(5)本工程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;
(6)企業(yè)具備安全生產(chǎn)條件,并取得安全生產(chǎn)許可證(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不作要求的除外);
(7)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:
a.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。
b. 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的,并且: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;或者,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,且經(jīng)建設(shè)單位同意并已經(jīng)辦理項目負責人變更手續(xù)的。
c. 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,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、同一項目批文、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(fā)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。
(8)符合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2、其他條件:
(1)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(2013)508號文。本工程投標需投標人自行承諾或提供的證明包括:無行賄犯罪記錄(必須包含企業(yè)、法定代表人、項目負責人)、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,企業(yè)及項目負責人無不良行為。具體要求為:無行賄犯罪記錄、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、企業(yè)及項目負責人無不良行為由投標人自行承諾。投標人對無不良行為自行承諾后并不解除招標人對其進行查詢,查詢以江蘇省建設(shè)工程招標網(wǎng)公示的不良行為作為判斷依據(jù)。中標后(領(lǐng)取中標通知書前),由中標人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記錄,以“江蘇省建設(shè)工程招標網(wǎng)”查詢?yōu)闇省?/span>
(2)本工程執(zhí)行蘇清辦【2007】13號、蘇清辦【2008】13號、蘇清辦【2010】13號、連清欠辦【2010】4號、蘇清辦(2011)13號、連清辦【2011】9號、蘇清辦【2012】14號、連清辦【2013】6號文、連清辦【2014】4號文、連清辦【2015】6號、連清辦【2015】9號、連清辦【2015】15號,凡是出現(xiàn)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(jīng)理,且未解禁的報名時將不予受理。投標人必須執(zhí)行連建綜[2006]542號文,蘇建工(2006)164號文規(guī)范勞動用工,實行《勞動計酬手冊制度》,中標單位須提供市清欠辦出具的實行《勞動計酬手冊制度》證明。
(3)非本市建筑施工企業(yè)必須提供資質(zhì)核驗書,詳見以下文件:
外省投標人執(zhí)行“蘇建建管〔2013〕572號”文;
省內(nèi)市外投標人執(zhí)行“連建管[2011]110號”文件;
(4)提供擬報項目部所有人員及授權(quán)代理人的勞動合同、近3個月由當?shù)氐纳绫C構(gòu)出具的社保證明,證明必須加蓋社保機構(gòu)公章。
(5)本工程參照蘇建建管〔2014〕701號文,工程施工項目經(jīng)理部主要管理人員配備至少包括:項目負責人1人、項目技術(shù)負責人1人、施工員2人、安全員2人、質(zhì)量員2人,項目經(jīng)理部人員均應為本單位正式員工且具有相應執(zhí)業(yè)資格的從業(yè)人員,其中項目技術(shù)負責人應具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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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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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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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公告時間: 2016年07月21日至2016年07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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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公告地點: 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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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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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文件獲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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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獲取時間 2016年07月21日至2016年07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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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獲取地點 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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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招標文件價格: 每套售價¥300.00元每標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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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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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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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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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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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(shè)工程招標網(wǎng) 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(wǎng)上發(fā)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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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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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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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 標 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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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云港市南城旅游發(fā)展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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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代理機構(gòu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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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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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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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云港市海州區(qū)南城街道新大街15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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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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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云港市通灌南路102號觀筑大廈A座10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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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 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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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 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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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 系 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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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(lián) 系 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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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志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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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 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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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 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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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18-85602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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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 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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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 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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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18-8560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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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 子 郵 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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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 子 郵 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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